“奔跑吧·少年”李宁杯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三大球公开赛
第42届滴滴百队杯足球赛五人制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
2025年8月8日至15日,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整。
二、比赛场地
平谷体育中心
丰台体育中心五人制足球场
石景山区老山市民足球公园
海淀区肖家河绿动天地足球场
海淀区天秀南二路6号东侧肖家河绿东天地
三、竞赛分组
6岁以下男女混合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生)
7岁以下男女混合组(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每队可报不超过3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球员)
8岁以下男女混合组(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每队可报不超过3名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球员)
9岁以下男女混合组(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每队可报不超过3名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球员)
四、报名办法及参赛资格
(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5日9时至7月9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可自由组队参赛,每队报名球员6-10人。
(三)报名球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运动,每人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一个组别比赛。若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全队成绩和比赛资格。
(四)球队官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年满18周岁。球队官员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翻译、队医、队务等球队官员3-5名。每场比赛球队报名中的球队官员至少1人、最多3人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全权负责比赛期间的球队管理工作,以上信息经组委会确认后不得更改。每名球队官员,最多可以报名管理3支球队,同一比赛时间段(同一比赛时间段为开球时间前30分钟至比赛结束后30分钟)期间,只允许管理1支球队。
(五)球队名称应文明简洁,不得超过7个字(只包含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一经报名注册不得更改球队名称。
(六)球队口号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不超过10个字(只包含汉字、英文字母、逗号、句号或叹号)。禁止内容包括:消极、负面、暴力或攻击性词汇(如“碾压”、“击溃”、“复仇”等);过度强调输赢结果的词汇;任何形式的歧视性、侮辱性或不雅内容;广告或商业宣传性质的内容。一经报名注册不得更改球队口号。
(七)参赛人员应承诺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保证真实有效,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参赛人员同时应当于比赛前自行办理与赛事相适应的赛事期间(包括赛事延期期间)有效的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如报名人员信息与实际参赛人员信息不符或者未自行办理有关保险而导致的风险、意外和损失均由本人及本人法定监护人承担。
(八)参赛球队须通过组委会指定百队杯足球赛报名系统http://baiduicup.com/或关注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百队杯”菜单窗口,进入指定网站在电脑端完成赛事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10-63049707、16601215714;咨询时间:2025年7月5日至9日,每日9时至18时。
(九)报名需提交以下信息
1.球队报名者须是球队管理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填写球队名称、球队口号、球队联系电话或者管理人员手机号。
2.报名参赛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下简称身份证)。
3.港、澳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证件原件。
4.台湾地区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证件原件。
5.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原件。
6.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如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请填写参赛人员真实姓名、居住证号码、护照号码。
7.上传近期白底免冠电子版证件照。
8.全体球员、球队官员身着本队比赛服装的集体合照。
9.参赛球员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必须与证件一致。
10.参赛球员在报名时必须要确定比赛号码,报名结束后号码不得更换,比赛时参赛球员号码与报名时不符不得上场比赛。
11.整队资料填写完毕后统一提交审核,提交后不得更改。
12.所有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监护人、管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个人自愿参赛声明承诺书》(见附件)电子版。
五、竞赛办法
(一)严格执行最新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纪律准则》。
(二)五人制比赛参照国际足联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2024/2025)》执行,不执行累计犯规条款,中圈开球必须踢向本方半场。守门员接同队队友回传球方式依据《足球竞赛规则(2025/2026)》(十一人制)相关条款执行,但同时执行“4秒计时”条款。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5分钟;使用组委会指定的4号比赛用球。
(四)如同一组别报名不足2支球队,取消该组别比赛。报名2-5支球队,采用单循环赛制。报名6支及以上球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小组赛使用单循环赛制,根据各组别按照报名顺序结合同单位规避原则,采用电脑抽签方式进行分组,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出线球队采用交叉淘汰赛,最终决出名次。
6岁以下男女混合组以娱乐提升兴趣为主,分组单循环,不计成绩不排名。
(五)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单循环赛制或小组单循环比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说明:在比较以上条款时,如果已经有球队比较出结果,将由剩下的球队继续比较下一条款。
2.第二阶段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常规时间内打平直接罚球点球(采用5+1的方式)决出胜负。
六、比赛倒计时流程和有关规定
(一)赛前25分钟,报名参加本场比赛的所有球员及至少1名、最多3名球队官员,集体进入候场区域。须携带本人报名时提交的证件原件进入比赛场地。
(二)赛前10分钟,双方报名参加本场比赛的球队官员需签字并提交符合要求的上场球员名单,由当场执法裁判员再次逐一查验参赛报名表,核对红、黄牌记录,符合参赛条件后方可参加比赛。
(三)超过比赛开球时间5分钟,参赛球员少于3名或球队官员未到场,视为弃权,判对方参赛队5:0胜。
(四)比赛开始前,参赛队需现场向当场裁判组缴纳现金1000元纪律保证金,比赛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行为,赛后将纪律保证金如数退还。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扣除纪律保证金1000元。并将提交纪律委员会,依据相关纪律准则条款作出纪律处罚。
(五)参赛人员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和管理,遵守各项赛事规定,按时参赛,服从判罚,相互尊重。
(六)如出现比赛弃权情况,则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小组赛阶段弃权一场比赛则取消该队全部成绩(6岁以下男女混合组弃权,如后续有比赛可继续参赛),无论是否已经参加过的比赛均按对方参赛队5:0胜;淘汰赛阶段弃权则取消该队全部成绩和名次,其他球队不进行名次递补。
(七)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场地无法进行比赛,由比赛监督报组委会研究决定。
(八)如因天气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比赛将被暂停15分钟,以等待比赛条件恢复后继续进行,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2.比赛被暂停15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15分钟。如果第二个15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3.在中止比赛情况下,组委会应在裁判员作出中止比赛决定后24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4.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九)只有符合报名要求及资质的1-3名球队官员和球员有资格进入替补席区域。比赛场地严禁吸烟(包括电子烟)。每场比赛进行中,替补席只能有1人(球队官员)站立指挥比赛。替补席不可使用三脚架等器材。
(十)在一场比赛中球员(球队官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累计被裁判员出示2张黄牌,在本次赛事中每累计3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红黄牌一律带入交叉淘汰赛阶段比赛。
(十一)因红、黄牌停赛或受纪律处罚被停赛的球员、球队官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和替补席。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等尚未被允许参赛的球员,参加了比赛,该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球队对上场球员的资格负全部责任,如球队派遣无资格球员上场比赛,将被视为弃权。组委会有权对违规俱乐部、相关球员、球队官员做出进一步处罚。
(十二)参赛球队赛前、赛后执行参赛礼仪。若不执行规定礼仪,纪律委员会将视情节作出相应的纪律处罚。
(十三)参赛球队须自备颜色款式统一的比赛服装,自备颜色不同的守门员服装(守门员可在比赛服上套穿分队服)、分队服、球袜。确保号码唯一、清晰,如无号、零号、重号、手写、胶布临时贴号、缝号等均不得上场比赛。比赛中,金属钉鞋不得参赛,必须佩戴护腿板,不得佩戴眼镜(足球项目运动眼镜除外)。队长须佩戴袖标。
(十四)纪律与诉讼
1.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纪律委员会负责处理,并发布处理结果。球队提出抗议应该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和视频资料提交给当场比赛的比赛监督,并同时提交抗议费现金2000元,抗议一经受理,抗议费概不退还。抗议费将交北京市体育基金会并开具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2.如果向赛事组委会提出没有事实依据的或者不负责任的抗议,纪律委员会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3.比赛相关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纪律委员会做出处罚的罚金将交北京市体育基金会并开具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4.由裁判员做出的场上判罚为最终判罚,对此不得提出诉讼。
(十五)如对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处罚决定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纠纷解决委员会提出申诉,并同时提交申诉费现金5000元,申诉一经受理,申诉费概不退还。申诉费将交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并开具北京市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十六)如对纠纷解决委员会裁决结果仍有异议,可于收到纠纷解决委员会裁决结果21日内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8支球队统一录取名次。获得前三名球队分别授予奖杯和奖牌。6岁以下男女混合组不计成绩不排名。
(二)8、9岁以下男女混合组各组别前八名优胜球队,且为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会员单位的球队(报名球队名称需含俱乐部名称,报名参赛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获得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俱乐部联赛(乙级)相应组别递补资格,但须符合北京市青少年俱乐部联赛中同一俱乐部或有关联俱乐部在同一级别联赛中,只能有一支球队参赛的相关规定。相应组别递补名额待2025年北京市青少年俱乐部联赛(乙级)准入后确定。
(三)组委会将评选相关奖项并予以奖励。
(四)如发现球员任何资格问题,将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其他球队名次不进行递补。
八、领队会:8月2日 15:00 北京足协视频号直播。
九、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补充权归组委会所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